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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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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教育 发表于 2022-9-28 16: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我校《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结合海洋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相关条件和要求。
二、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下列申请材料原则上需以原件扫描件PDF形式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在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后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二)申请者接到复试通知后,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生证扫描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份(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写上“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建行收费企业账户”)及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材料要求以原件扫描件PDF的形式,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档,PDF文档及邮件题目命名为“推免-所在学校-所在院系-专业-姓名”,发送至sunyx57@mail.sysu.edu.cn。其中,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于10月10日前寄(送)至我院办公室。
(三)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三、申请及招收办法
(一)申请
1.推免生在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后,于9月28日-10月10日24:00在系统上进行报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报名需在9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
2.学院接到报名申请后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后,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收到复试短信通知当晚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复试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3.学院采取分批复试的形式,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推免生。
(二)复试
1.复试小组主要考察申请人作为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复试,重点考察推免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由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它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推免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推免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生的最终复试分数。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申请者最迟须于10月2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各专业方向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和调剂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直博生及硕士分别排序,未录取的直博生复试成绩可自动进入该专业方向的硕士生复试排名。
3.推免生复试后可登陆系统查看复试成绩及录取状态,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收到短信通知当晚24:00前在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我院可能会撤销其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四、其他说明
(一)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获得我校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257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附件
1. 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2. 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3. 中山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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